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校2019年度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及要求
1.2019年度党政管理类档案和能按年度归档的档案,9月30日之前归档。
2.通过OA系统报送并办结的请示报告(按照附件《关于2015年度公文归档有关问题的通知》归档要求),以及通过OA系统办理的协同办公,与2019年形成的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3.2019年度结题或通过鉴定验收的科研类档案,9月30日之前归档。
4.2018-2019学年度教学类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注册卡片)9月30日前归档。
5.研究生学位档案分别于6月30日(第一学期学位档案)、11月30日(第二学期学位档案)之前归档,有关归档要求参照《南开大学学位档案整理规范》及《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6.反映各单位重要活动、重要人物、重要会议、重要事件的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及其配套的文字材料与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7.各院系2019届毕业生合影留念(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不塑封但背面要求有具体人名)与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8.其他按照归档范围应当归档并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档案,可随时归档。
9.各类档案(教学类档案除外)按照《南开大学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与归档规则》进行组卷整理归档。
二、归档手续
归档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需配备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由移交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一份由档案馆保存,一份由归档单位保存。
联系人:卫维平 魏茜 杨丽霞
电 话:23505129
档案馆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