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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2019年04月09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各单位2018年度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及要求: 

1.2018年度党政管理类档案和能按年度归档的档案,6月30日之前归档。 

2.通过OA系统报送并办结的请示报告,按照附件《关于2015年度公文归档有关问题的通知》归档要求,与2018年形成的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3.2018年度结题或通过鉴定验收的科研类档案,6月30日之前归档。 

4.2017-2018学年度教学类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注册卡片)9月30日前归档。 

5.研究生学位档案分别于4月30日(第一学期学位档案)、9月30日(第二学期学位档案)之前归档,有关归档要求参照《南开大学学位档案整理规范》。 

6.反映各单位重要活动、重要人物、重要会议、重要事件的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及其配套的文字材料与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7.各院系2018届毕业生合影留念(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不塑封)与党政管理类档案一并归档。 

8.其他按照归档范围应当归档并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档案,可随时归档。 二、归档手续: 归档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需配备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由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一份由档案馆保存,一份由归档单位保存。

 

联系人:卫维平 魏茜 杨丽霞 

电 话:23505129 

收集指导科 

2019年4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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