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各类档案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相关手续,有效证件指:证明信、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军官证等。利用涉密档案须按学校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1.学生注册卡片
本校教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院系工作人员可凭工作证查阅本部门或本院系的学生注册卡片。若需查阅其他部门或院系的学生注册卡片,需出具相关立卷归档部门同意利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的范围。
校外单位查阅注册卡片信息,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中需注明查阅目的及范围。
校外个人查阅学生注册卡片,需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说明利用目的,并填写《校外人员利用档案申请审批单》,报请馆长批准。
2.学生成绩
校内外单位或个人需出具本校学生成绩证明的,需出示本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学位论文及学位评审材料
校内各院系工作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查阅论文及学位评审材料的,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论文作者查阅本人论文及评审材料,需出示本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学位论文不对校外人员提供利用。
校内各院系借阅本院系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及评审材料,需出具本院系的证明,证明中需说明借阅的范围。
4 .教材与专著
只供本人或校内工作人员工作查阅。查阅时需出示利用人员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