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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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利用流程

2019年05月17日 15:26  点击:[]

利用各类档案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相关手续,有效证件指:证明信、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军官证等。利用涉密档案须按学校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1.查阅:

查阅由个人捐赠或寄存的人物档案,须出具捐赠人或寄存人同意利用的证明。本校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查阅由档案馆征集或收购的人物档案,须出具本部门的证明或相应的身份证明。

2.借阅:

人物档案只对档案的捐赠人或寄存人提供借阅服务,对其他单位或个人不提供借阅服务。档案的捐赠人或寄存人在借阅档案时,应出示相应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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