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各部门立卷分工

当前位置: 首页>>收集指导>>南开大学各部门立卷分工
南开大学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分工

(一)党政类文件材料立卷分工

1、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地、市党委、人民政府,国家教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的文、电材料,综合性的,由学校办公室立卷归档,专业性的或具体业务性的,由各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2、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由学校办公室立卷归档。以部门名义发的简报等,由各部门立卷归档。(注:涉及各单位人员的职称职务校发文,各单位年鉴底稿,各单位不需重复立卷)

3、学校召开的全委会(扩大会) 、常委会(扩大会)、校长办公会所形成的材料,由学校办公室归档。党代会的有关材料,由组织部和学校办公室分别归档。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专门会议所形成的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4、校内各单位向学校的请示报告正文及相应的批复、批示的原件,由各报文单位立卷归档。如没有文字批复,但有口头或电话批复的,立卷单位要在请示上注明领导(或主办部门)意见。

5、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6、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工作,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任何人不得带入其他单位。

(二)教学类

1.注册卡、成绩单、教材与专著 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立卷

2.学位评审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 由各学院立卷

3. 同等学力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成绩单  由各学院立卷

(三)科研类

由科技处、社科处立卷。

(四)人物类(名人档案)

由所在部门、院系立卷

(五)外事类

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立卷。

(六)财会类

由各独立核算单位立卷。

(七)出版类(样书、样刊、样报等)

由各出版单位立卷。